广东亿富腾线管桥架有限公司

建筑电气——消防系统供电要求及布线方法

信息来源:www.yifuteng.com   2020-11-20 17:04:56

线管及布线要求
(1)管内穿线。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和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电线、电缆穿管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和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封。
(2)线管容积。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管内截面积的 30%,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线槽的净截面积的 40%。
(3)线管长度。当管路较长或者转弯较多时,应适当加大管径或加装拉线盒(应便于穿线),两个接线盒或者拉线点之间的允许距离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
(4)导线余量。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以及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5)线管连接。金属导管禁止对口熔焊;镀锌和壁厚小于或等于 2mm 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6)接地连接。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者接零(PEN)。镀锌的钢导管、可挠型导管以及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的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不小于 4mm  2  。
(7)剔槽埋设。当绝缘导管于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 M10 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厚度大于 15mm。
(8)传输网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网络不应同其他系统的传输网络合用。